根據國家噪音標準:
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(GB 22337-2008)、聲環境質量標準(GB 3096-2008 )
噪聲限值規定:
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|
晝間(dB(A)) |
夜間(dB(A)) |
0類 |
50 |
40 |
1類 |
55 |
45 |
2類 |
60 |
50 |
3類 |
65 |
55 |
4類 |
a類 |
70 |
55 |
b類 |
70 |
60 |
按區域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,聲環境功能區分為以下五種類型:
(1)0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。
(2)1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以居民住宅、醫療衛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設計、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,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。
(3)2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以商業金融、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,或者居住、商業、工業混雜,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。
(4)3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以工業生產、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,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。
(5)4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,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,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。4a類為高速公路、一級公路、二級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路、城市次干路、城市軌道交通(地面段)、內河航道兩側區域;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。